花蓮縣新城鄉戶政事務所
--為民服務白皮書--
服務的品質保證 --簡政、便民、革新
新的戶政,心的戶政,全新的服務,真心的關懷!本所以服務為導向,瞭解民眾需求,檢討服務領域,調整為民服務範圍,提倡新的工作概念,配合全國戶役政系統電腦化,實施單一窗口,一處受理,全程迅捷服務讓您有不同以往的全新感受!
一、我們的自我要求:
業 務 項 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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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 理 時 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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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 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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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登記 |
10分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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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亡登記 |
5-10分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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遷入登記 |
7-15分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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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址變更登記 |
7-15分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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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婚登記 |
7-15分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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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婚登記 |
6-15分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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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養及終止收養 |
15分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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變更、更正登記 |
5分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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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鑑 |
3-5分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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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領登記 |
8-15分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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戶口名簿 |
3分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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監護登記 |
10分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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戶籍閱覽 |
3分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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戶籍謄本 |
3分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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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釘門牌 |
3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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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民身分證 |
10分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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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名登記 |
1-3小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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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登記 |
10分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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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籍之取得喪失及回復 |
3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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戶籍謄本通信申請 |
2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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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便民措施:
1、主動式諮詢服務
主動諮詢引導申辦民眾並提供各項服務。
2、為身心障礙人士提供無障礙空間。
設有殘障步道、扶手、導盲磚、服務台及殘障廁所等設施,以利身心障礙人士洽公。
3、身分證初換領隨到隨辦隨發。
初換領身分證,電腦列印立即核發。
4、集中受理初領國民身分證
定期派員至國民中學,集中受理十四歲之學生初領身分證。
5、中午照常受理戶籍登記案件
中午12:00至13:30由值班人員照常受理各類戶籍登記案件。
6、戶籍謄本電腦連線
民眾可於現住地申請戶籍地現戶戶籍謄本、光復後除戶戶籍謄本、日據時期戶籍謄本,不需
回戶籍地申請。
7、電話、網路申請戶籍謄本
利用電話或網路申請戶籍謄本,於約定時間至所取件並補辦申請手續。
8、通信申請戶籍謄本
備妥相關證件,以掛號郵寄本所(戶籍地)辦理,辦畢後,本所再以掛號郵寄予當事人。
9、委託申請戶籍登記
當事人如無法親自辦理時,可以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(印鑑登記、認領及補領身分證除外)。
三、招募熱血志工
歡迎地方熱心人士加入本所戶政服務行列。
四、利用網路受理案件
透過本所網路提供民眾申辦戶籍謄本、戶口名簿。
五、實施單一窗口受理案件
一處受理案件,全程迅捷服務。
六、受理民眾掛失身分證服務
減輕遺失身分證民眾對身分證遭冒用之焦慮與不安。
七、一處受理,二處服務
與地政機關辦理聯合服務,節省民眾時間,免除奔波之苦。
千里戶籍一線牽,就近辦理免奔波
遷移戶籍,只需向遷入地戶政所辦理遷入登記即可,不需回戶籍地辦理遷出登記。
八、到府服務
年老、行動不便及重病傷殘者,由專人到府服務。
九、申辦免填申請書
辦理各類申請案件,不需填寫申請書,由電腦列印,再由當事人查閱簽章即可。
善用資源,適切分工
有效運作,不斷改善
與民為友,以客為尊!
期盼您的支持與鼓勵,而您的批評與指教,更是本所為民服務工作得以提升之原動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