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因應目前國內疫情嚴峻,對於申辦戶籍登記之法定最後期日在110年5月19日以後,且仍於第三級警戒之期間者,可於解除第三級疫情警戒後再行申辦。

  • 發布單位:花蓮縣新城鄉戶政事務所

因應目前國內疫情嚴峻,持續有本土病例出現,為加強相關防疫措施,自即日起至5月28日止提升全國疫情警戒至第三級,對於國人外出、活動、大眾運輸實施相關限制措施,基於防疫特殊考量,請轉知所屬戶政事務所,對於申辦戶籍登記之法定最後期日在110年5月19日以後,且仍於第三級警戒之期間者,可於解除第三級疫情警戒後再行申辦,逾期者,得依上揭戶籍法規定「正當理由」之意旨,不予裁罰。